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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的通知

2024/7/24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5号令)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6号令),下发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参照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布并施行了《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和《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大纲》,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步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考工作。

为指导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要求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熟悉掌握法律法规规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举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证书。

一、培训主要内容

1、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解读;

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3类);

3、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要求;

4、食品相关产品新发布的国家标准。

二、培训对象

1、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

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总监;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员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日(周四) 9:30-16:30

2、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285号科投大厦13楼(悦来集会议中心金星厅)

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7月26日前扫码报名培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五、费用及付费方式

培训费用:500元/人(含资料费、师资费、场地费、培训期间的午餐费等)。

请于7月27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并邮件告知汇款情况。

户名: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

银行账号:98300078801100000163

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开票内容为:培训服务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陈宁宁(18016469895)

 伟(13162104230)

熊若飞(15326001927)

邮箱地址:safcmxh@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的通知